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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多部门严查商品房售价 重点查处九类行为

发布时间: 2017-11-09 11:58:10

来源: 和讯房产

分类: 国内动态


和讯房产消息 为切实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加强商品房市场监管,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商品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1月7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发布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监督检查的通知。

根据《通知》, 区(市)县房管部门要加强商品房销售信息披露的指导,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保持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系统终端机的正常运行,在披露规定的证件、文本材料和不利因素提示外,还应公示已申报的商品房(包括车库、车位)预售或现售方案、销售代理或推介机构备案证书、销售人员情况与岗位职责和服务规范,签约流程,装饰装修内容等;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商品房销售现场监督举报电话栏。

此外,区(市)县房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和专项整治,要从担当属地维稳责任的角度出发,严格督促市场主体遵纪守法,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在商品房销售价格方面,将重点查处以下九类行为: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另外,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等行为亦将受到严厉处罚。

据悉,《通知》要求,加大联合检查力度,建立巡查记录,违法违规行为将公开曝光,积极推进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将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在“成都信用网”公开曝光。

责任编辑: ts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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