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拼团购房121群(79)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250人申请入群

东莞细则:11日前已网签住房不受证满2年限制

发布时间: 2017-04-21 10:33:49

来源: 观点地产网

分类: 国内动态


4月18日,东莞(楼盘)市房产管理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交易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4月10日公开的住房政策中“交易转让”和“执行时点”进行明确。

《通知》指出,在2017年4月11日零时前已完成网签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无论是在上述时间点之前或之后办出《不动产权证》,均不受“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条款的限制。在2017年4月11日零时后网签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进行网上签约交易。

此前政策曾要求,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接受赠与的,须符合本市的现行政策。

对此,《通知》明确,2017年4月11日零时前,通过赠与方式转让(须取得《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住房的,不受此条款限制。而在2017年4月11日零时后,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赠与方从而获得购买住房资格的,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接受赠与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进行网上签约交易。

责任编辑: tsjie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